语言学校学习

国书日本语学校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与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编号
材 料 名 称
入学愿书(学校指定格式)
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
履历书(学校指定格式)
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
必须详细具体地填写就学理由.
最终毕业学历的毕业证书(申请后归还)
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者,需要提交由“教育学位及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行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者的毕业证原件无需提交.
尚未毕业者,提交在学证明以及之前学历的毕业证书以及旁证资料.
最终毕业学校各学年的成绩证明书
高中毕业并参加过高考的学生,需要提交由“教育学位及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行的“高考成绩认证书”原件。高中毕业生需要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日本语学历证明书
内容当中需要注明学习课程名称;每周及总共的学习时间,以及实际学习时间;所用课本及结业程度.
日语成绩证明
可以提供以下考试:日本语能力考试J-Test日语NAT考试的成绩作为证明.
户口簿(全体家庭成员)
护照复印件(仅限于曾经来过日本者)
照片6张(长4cm宽3cm,3个月以内近照)
《中国国内的经济担保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编号
材 料 名 称
经费支付书(学校指定格式)
经济担保人亲笔填写,加盖私章.
与申请学生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户口簿(全体家庭成员)
以经济担保人名义开具的存款证明书(人民币或外币)
存款来源证明材料(存折复印件、股票、房产证明等复印件) 
资金来源说明材料
按需要由经济担保人本人亲笔书写.
在职证明书
公司职员由工作单位开具(需要地址,联络电话,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
企业的股东/个体经营者需要提交记载有法人代表姓名和公司名称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
收入证明书
写明最近3年的年度收入金额详细的证明(需要地址,联络电话,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
纳税证明(仅限于个体经营者和年收超12万人民币者)
 
《由居住在日本的亲属做经济担保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编号
材 料 名 称
经费支付书(学校指定格式)
* 经济担保人亲笔填写,加盖本人印鉴
(日本人)户籍滕本
(中国人)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日本人)全家的住民票
与申请学生在中国国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中国人、归化日本人、日本人配偶者等)
以经济担保人名义开具的存款证明书
存款来源证明材料(存折复印件、股票、房产证明等复印件) 
在职证明
公司职员由工作单位开具
公司经营者需要提交会社登记腾本
自营业者需要提交青色申告书原件 (申请后归还)
课税证明书
由区、市役所开具的课税证明书(最近3年)
 
 
 
2.申请材料的注意事项(重要)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入学願書
要在日本上大学的学生就学希望期间需认真填写,4月的入学者,初级水平请选择2年课程,
中上级水平可选择1年课程;7月的入学者请选择1年9个月,10月的入学者请选择1年6个
月,1月的入学者请选择1年3个月。
履历书
学生本人及经济担保人的“现住所”必须与“亲属关系公证书”和“户口簿”中的住所一致如
不一致,需要提供暂住证等说明材料。
各个学校、单位的地址必须写明门牌号码,如果当地没有门牌号码,需要提供公安局(派出所)
开的“确实此地没有门牌号码”的证明。
学历当中的各个毕业校名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校章一致。
“日本语学习经历”必须与提交的“日本语学习证明”的发行机关的正式名称、地址、学习期间一致。
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如实填写。
“出入国经历”指是否去过日本,如有,必须如实填写次数、停留期间、以及当时的在留资格和入国目的。
“就学理由” 的内容要包括来日本学习的重要性,以及要保证与“修了后的计划”的连贯性和一致性;“进学希望学校名”和“希望科目”必须符合日本的情况,不能虚构。
“申请人家属的情况”当中,姓名、年龄(生日)、职业、居住地等内容,必须与“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各项材料中的记载相符。
用打印机打印材料的学生必须用黑圆珠笔亲自签名、填写日期。
“就学理由”部分,如履历书中的填写部分不够可以另付A4用纸填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现住所记载必须与履历书等的记载相吻合。
文化程度、服务处所、职业等必须与现状吻合,如不同必须更改,如果派出所不同意更改必须
提交为什么不能更改的说明书。
 
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各学年的成绩证明书原件
大学毕业者(大本、大专)需要提交由“教育学位及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联系电话:
010-8237-9480,网址:http://www.cdgdc.edu.cn/)”发行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
历认证报告书”的接收地址请选择日本的国书日本语学校,机构代码为A269.
必须提交最终毕业校在学期间的各个学年的成绩单
尚未毕业的学生,需要所在学校开具在学证明,毕业时期确定者需要开具毕业预定时期证明
时提交之前的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例如:大学在读者需要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中专在学者需要提交初中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在学期间各个学年的成绩证明书,可能者,最好提供在学期间的学生档案复印件(加盖校章)或者学籍卡复印件(加盖校章)等可以证明确实曾经在学过的材料。(其他如毕业合影等旁证材料)。
高中毕业并参加过高考的学生,需要提交由“教育学位及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010-8237-9480 网址:http://www.cdgdc.edu.cn/)发行的“高考成绩认证书”原件。“高考成
绩认证书”的接收地址请选择日本的国书日本语学校,机构代码为A269.
 
日本语学习经历证明
必须提交能够证明申请者本人有相当于日本语能力检定考试4级合格水平以上的证明材料;没
有参加过考试的人,必须由日本语培训机关提供学习了150个小时以上的学习经历证明(150个小时不是开设时间是自己上课的时间)。
参加了“日本语能力检定考试”,有合格证书者直接提交证书,无需其他证明材料。
参加了上述考试而成绩不合格者必须提交“日本语能力考试合否结果通知书”和“学习经历证
明”。
在初中、高中、大学等非语言培训班的正式学校内接受了日本语教育者,如果通常的成绩单里
没有记载学习时间的话,需要由学校开具学习时间(150小时以上)的证明。以及“J-test”http://www.j-test.com/或“日语NAT” http://www.nat-test.com/考试等日语考试的成绩,具体报名方法见考试主页。
 
照片6张
3cm*4cm)(浅色背景,免冠、正装)
 
如果曾经来过日本的人,需要提交护照复印件
(第一页及盖有出入日本国的印章的地方)
 
《经济担保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 经费支付书
必须清楚,详细地写明如何决定承担经济担保人的理由。
如果需要有复数人同时承担经费,需要在承担理由中写明复数人承担的原因及承担者姓名。
支付经费金额栏中,在学期间的学费+每个月的生活费的合计金额必须在所提供的存款证明中的
金额范围之内。
如果父母同时承担经费的话,需要提出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在职证明”“收入证明”。
住所必须跟其他文件材料中的记载一致。
需经济担保人亲笔填写。
 
亲属关系公证书
必须明确记载申请人和经济担保人的亲属关系。
公证书中的地址必须与“履历书”和“户口簿”等的记载一致。
 
经费支付者的户口簿
“户口簿”第一页当中,户主的职业与户口类别(农业/非农业)必须一致。
 
根据入管局的要求,“如果农业户口的人已经长期从事非农业工作的话,户口可以申请改为非农
业户口”,所以该当者必须更改户口类别。无法更改者,需要提交本人亲笔写的“无法更改户
口类别的理由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记载的住所必须与履历书和亲属关系公证书中的记载吻合。
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等栏内的记载必须与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中的记载吻合;不
能空白或与事实不相符。
 
存款证明
存款金额根据就学期间长短有变化
1年:相当于170万日元以上
13个月:相当于200万日元以上
16个月:相当于240万日元以上
19个月:相当于300万日元以上
2年:相当于320万日元以上
 
证明存款来源的资料(重要)
所谓“证明存款来源的资料”,通常是指经济担保人名义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最好是经济担保人本人名义,亲属名义的仅限于经济担保人的配偶者或父、母等直系亲属之间。
存款种类任意(人民币、外币、定期、活期都可)。
如果在存折记载中,以一次性存入巨款(1万元以上),必须同时提交合理的说明材料。
没有活期存折的话,其他材料(定期存款存单,退款单,利息明细表,买卖股票的记录,卖不
动产等的记录)也行,必须说明存款的来源。
最好能提供最近3年的存折记录,至少也要有一年的记录。
 
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的台头内容跟公司公章等其他材料内容要一致。
经济担保人是企业的股东或个体经营者时,必须提供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收入证明
需要最近3年的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的台头内容跟公司公章等其他材料内容要一致。
如果经济担保人是个体经营者或者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原件。
年收入超过12万时也需要提交“纳税证明”。
 
资金来源说明
需要提交由经济担保人本人亲笔书写的家庭收入、支出、存款情况(如何积攒学生留学经费的
过程)的说明材料。
 
 
 
追加说明:
l   填写材料时,必须用中文、用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有需要
修改的地方不能用涂改液,在需要修改的文字上画两条横线后
加盖填写人的私章,然后在旁边填写正确内容。
 
在申报我校之前曾经向别的学校申请过而没有得到入国管理局
批准的学生或者是申请其他日本签证而遭到拒签的人,在报名
时必须如实地提交关于当时的申请情况的详细书面说明以及材料。本校不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任何修改,所有材料将直接送交入管局。申请人提交的所有中文材料当中除“户口簿”、“存款证明”、“银行存折”、“营业执照”之外都需要同时添付日文翻译。
 
在上述各项材料之外,如有相关的补充或说明、证明材料,作为参考,可以同时提出。
 
因所需材料数量、种类繁多,审查、整理上花费时间,所有材料必须尽早、尽快提供。
 
申请者缴付学费后,只有在被驻中国日本领事馆拒签或有充分理由辞退入学的情况下本校在
扣除报名费和汇款手续费后退还其他学费。
 
在遭到领事馆拒签之后,如果希望退还学费,由申请人本人向我校提出书面的退学费申请,
同时出示护照中拒签印章的复印件后,方可进行退款处理。
 
各项材料的开具(填写)日期,必须是在提交入管之日以前3个月以内。
 
所提交的材料,除毕业证书等原件在申请结束后可以返还外,其他任何向入管提交了的原件
概不退还。
 
一旦发现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当中有虚假内容或伪造行为时,即使在学生已办理了入学手续之
后,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退还已交的报名费。
 
 
学校的联系方式
电话:0081-3-5970-7802
传真:0081-3-5970-7804
手机:0081-90-78251973
电邮:school@kokusho.co.jp
地址:〒174-0056東京都板橋区志村2-10-5(志村校)
担当:加来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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