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学院大阪校 2012招生信息
1. 目的: 該課程是以希望長期係統地學習日語的學生為對象。程度分為入門、初級、中級以及高級。均衡
地提高「听、說、讀、寫」4 項語言技能。
2. 申請條件: 身心健康。留學課程需要高中畢業以上的學曆(受過 12 年以上的學校教育)。年齡未滿 16 歲
想申請集中課程者,請另外諮詢。
3-1 留學課程: 學習期間為 6 個月以上 2 年以下。想在日本昇學者,原則上結業時間預定為 3 月。根據本校
所發行的「入學許可書」和日本國入國管理局頒發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可獲得留學
簽證。留學簽證可在必要的範圍內申請延長。
3-2 集中課程 : 1 個月以上 3 個月以下的課程。目前香港和台灣等學生在日本逗遛 90 天以內是免簽的。
4. 入學時間: 開學時間一年分 4 次 - 1 月、4 月、7 月、10 月(一個學期為 3 個月)。對集中課程的時間
安排,請另外參照該課程的簡介。集中日本語課程可以隨時入學(中途插班),詳情請向各學校
諮詢。
5.2011 年度課程安排
上課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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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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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7 日~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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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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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7 日~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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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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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7 日~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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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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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6 日~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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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課時間: 每節課為 45 分鍾,一天上 4 節課。入學時進行分班日語測試,依此結果分班。以後,根據考試
成績以及平時的學習狀況等綜合評價決定下學期的班級。
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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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班(中級、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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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班(入門、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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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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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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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據日本語能力決定所屬班級(不能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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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休息日: 禮拜六、禮拜天、國定節假日、暑假、學期末休假及校長特定休息日。
8. 打工: 依法律規定,留學簽證者在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書」後,則可以在規定範圍內打工。工作時間以
一個禮拜 28 小時為限。不得從事「風俗行業」或相關的工作。持短期簽證者,根據法律規定不允
許打工。在日本打工需要日語能力,來日 3 個月儘量不打工並專心學習。
9.法律違反等: 如果有違反法律、違反校規、延遲交納學費的情況下,不僅開除學籍並強制勒令歸國。長期
無故缺席、成績不良及不遵從學校校長指示者亦按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