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波大学修士课程,一贯制博士课程,博士前期课程,专科学位课程
- 学校教育法第83条规定的大学毕业者以及该年度毕业预定者
- 学校教育法第104条第4项规定的学士学位拥有者以及该年度学士学位授予预定者
- 在国外,根据学校教育法接受16年教育以及该年度毕业预定者
- 在外国学校学习的课程科目相当于我国的履修科目,且在外国接受学校教育16年以及该年度毕业预定者
- 接受外国16年学校教育的大学生,修满文部科学大臣特别制定的该当课程以及该年度修满预定者
- 根据学校教育法规则第155条第1项第5号的规定,文部科学大臣特别制定的专门学校专门课程(修业年限4年以上,以及须满足其他文部科学大臣规定的基准)毕业者
- 根据学校教育法规则第155条第1项第6的规定,在进入大学院时,拥有和大学毕业者同等以上的学力认定,并且为文部省科学大臣指定者
- ※ 在本校大学院,经过个别入学资格审查,被认定具有大学毕业者同等以上学力者,年龄满22岁或该年度内满22岁者
- ※ 该年度末为止在大学学习过3年以上,履修过我校承认的科目且我校研究生院认为成绩优秀者
- 到该年度末为止接受外国学校教育满15年,在日本学习过外国学校承认的教育科目,或者在日本学习过外国大学的课程者
- ※ 根据学校教育法施行规则第155条第1项第7号规定的研究生院入学,我校研究生院认为有能力继续接受教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