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经费支付人所在单位员工达到30人以上,需开具“收入及纳税证明”;
经费支付人所在单位员工在30人以下,需分别开具“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
例: 把经费支付人单位名称作为抬头 收入及纳税证明
兹证明××(男·女,××年×月×日出生)于×年进入本单位工作,现任×职务,以下是××在本单位最近三年的年收入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年份 项目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年基本工资 | 40000 | 40000 | 50000 |
年津贴补助 | 10000 | 10000 | 20000 |
年终红利 | 20000 | 20000 | 20000 |
年总收入 | 80000 | 90000 | 90000 |
年纳税金额 | 7000 | 8000 | 9000 |
年净收入 | 70000 | 80000 | 80000 |
注:其个人所得税已由公司代扣代缴。
2007年纳税基数为: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纳税基数变为2000元。
特此证明。
财务主管:×× 负责人(签名)××(印)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电话:010——11111111 地址:××××××
例2: 收入证明 ×××系我单位职工,从×××年×月至今每月收入在×千元人民币(含奖金等),因我单位实行个人收入调节税代扣代缴制度,所以以上收入为税后实际收入。
特此证明
总经理(负责人)×××(印)
×××××××××公司 ×年×月×日
以上样例仅供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