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驻华大使馆
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受理地区有: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a)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
(b)护照
(c)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d)暂住证或居住证明(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
(e)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附:
1.留学调查表
2.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
3.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地区有: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请前往本馆指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
单次签证手续费为200元。
注意事项
1、提交的各证明书及材料需是发行后3个月之内的。
2、以下的提交材料,除特别注明外都要原件。
3、请通过本馆指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
4、必须由本人前往代理机构提交材料。不可代理申请。
5、提交材料前请确保从申请日次日算起到出发日有5个工作日。(周六、日及领馆休馆日除外)(“申请日”指从代理机构送进领馆之日)签证正常情况下从申请次日算起第5个工作日发给。
6、根据审查情况,除了以下材料,还会要求追加材料。
7、“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为发行后3个月。
提交材料
1、护照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3、签证申请书
4、照片1张(长4.5cm×宽3.5cm~4.5cm)
5、户口簿复印件
户口簿各栏必须与现状一致。
户口簿必须出示原件。
16岁以下者不要。
6、暂住证、居住证明书
户口不在本领馆管辖区的申请人请提供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明书。
暂住证各栏内容必须与现状一致。
暂住证必须出示原件。
16岁以下者不要。
另附: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仅限留学)
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书(经费支付者有工作的情况下)
提问书(本馆规定格式用纸)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受理地区有: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护照
(2)[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3)大一寸证件相一张(三个月内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4)[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所有内容页)
(6)暂住证复印件(户口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以外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另附:
问答表(样式1)
经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
(留学)毕业证明书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受理地区有: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需提供材料一览表另外,户口本原件经签证申请代办机构确认后,返还给申请人。
「留学」签证申请:
① 有效期内的护照
② 签证申请书
③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 照片长 4.5cm × 宽4.5 cm 1张
⑥ 申请表
⑦ 毕业证书复印件
⑧ 经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
※申请表为签证申请代办机构规定样式。
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受理地区有: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1)有效护照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3)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1 张PDF [ 照片 1 张(竖4.5㎝×横3.5~4.5㎝) ]
(4)户口在本馆管辖地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以及贵州省)以外的申请者需提交暂住证及其复印
另附: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仅限“留学”)
提问书(领馆提供样式)、 经费提供者的在职证明书
日本驻大连总领事馆(受理地区为大连)
必要资料
(1)签证申请书
(2)护照
(3)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只是,因为要在申请机构确认同原件的一致性,也请提供原件)
(5)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由户籍在本办事处管辖区以外地区的人提交。)
另附:
询问表
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只限在留资格为“留学”时)
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