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人员办理"在留资格认定书"可以有两条途径
一,通过日本驻华使馆,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使领馆接受申请后将所有材料邮送至日本外务省转至法务省,再由法务省将材料转交至录用、录取外国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入境管理局,由地方入境管理局向法务省报告审查结果,最后由法务省决定是否准许该外国人赴日本。外务省接到法务省的决定后,即通知日本驻华使馆,同意申请人赴日,很快给签证,同时将"认定书"交申请人。走这一条路所需时间比较长,最快也需2至3个月。
二,由申请人委托在日本的亲友或准备上学的学校或应聘去工作的单位,由他们出面代理,就近直接向学校或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入境管理局申请。经批准后,即由委托代理人或代理单位将"认定书"交申请人,再由申请人持证到日本驻华使馆去签证。
赴日留学"在留资格认定书"的申请
"在留资格认定书"是一张32开大小的卡片,上贴的申请人的照片,记有申请人的出生年月日、国籍、赴日后的在学或在职单位、有效日期、签证类别等。有了它,日本驻外使领馆就会很快地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盖签证印章。
留学生申请办理留学生"认定书"所需的材料有:
(1)入学许可书;
(2)毕业证书和证明经历的材料;
(3)能支付学费与生活费的证明;
(4)申请人接受教育的教育机构的介绍材料;
(5)申请人接受教育的科目、时间的资料,
(6)申请人关于毕业后出路或前程的文书;
(7)在日本居住的身元保证人的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