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有关入学费以及学费等的金额
平成21年度(2009年度)东北大学的入学费、学费以及检定费的金额,如下所示。
此外,在学生入学时以及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缴纳金额做出修订时,自修订之日起,适用新的缴纳额。
1)正规生的学费等
(单位:日元)
分类 |
学费(一年) |
学费(半年) |
入学费 |
检定费 |
本科生 |
535,800 |
267,900 |
282,000 |
入学17,000 |
再入学、转学入学以及插班入学
30,000 |
研究生
(包括公共政策大学院。) |
535,800 |
267,900 |
282,000 |
30,000 |
法律系研究生 |
804,000 |
402,000 |
282,000 |
30,000 |
会计专职研究生 |
589,300 |
294,650 |
282,000 |
30,000 |
牙科技工士生 |
166,800 |
83,400 |
70,000 |
9,600 |
2)非正规生的学费等
(单位:日元)
分类 |
学费 |
入学费 |
检定费 |
旁听生 |
(月费)29,700 |
84,600 |
9,800 |
特别研究学生 |
(月费)29,700 |
- |
- |
科目等履修生 |
(1个学分)14,800 |
28,200 |
9,800 |
特别听讲生 |
(1个学分)14,800 |
- |
- |
本科生入学费的缴纳,采取金融机关划账账户扣款的方式。详细信息请参阅考生报考本校时,分发给的《入学手续指南》。 研究生、牙科技工士学校学生以及非正规生的入学费,根据各研究科的指示,通过邮政汇票或现金方式缴纳。
入学费的汇款支付(本科生入学费)
自平成19年(2007年)1月4日起,根据确认本人身份的有关法令修订,在金融机关进行10万日元以上的现金汇款时,必须出示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在进行本校入学费(282,000日元)的汇款时,除所规定的交付单(封于报考本校时所分发的《入学手续指南》中)外,还请携带汇款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驾驶执照、健康保险证、护照等),至金融机关窗口办理。
学生家长等以汇款人名义(入学者本人)代为汇款时,金融机关可能会向您询问汇款的目的(入学费之用)。
详细信息,请咨询委托汇款的金融机关。
(金融厅网站参考信息http://www.fsa.go.jp/policy/honninkakunin/)
学费的缴纳,采取从入学时所登记的指定银行(七十七银行或MIZUHO银行各总行分行)的活期账户上自动账户扣款的形式。
从登记账户扣去学费后,账户上将记载有"トウホクダイガクガクヒ"(东北大学学费)。
(如果需要发票,请另行申请,本科1、2年级学生,请到川内北校园管理栋2楼⑨号窗口,其他学生,请到各学院、研究科的会计服务窗口。)
平成21年度(2009年度)的账户扣款日如下所述。请在账户扣款日的前一天将足额款项存入活期账户,以防止账户余额不足致使账户扣款不成功。此外,旁听生的学费,自入学的月份起算,以3个月为单位,采用预付方式于最初的月份缴纳。
有关学费账户扣款的注意点
平成22年度(2010年度)学费账户扣款日
(1)本科生、研究生、牙科技工士学校学生
分 类 |
前 期 |
后 期 |
在校生 |
5月26日(周一)
|
10月27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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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或10月起获得新学籍编号的人员
(入学、升学、转学入学、插班入学、再入学学生等)
(仅限第一年度的首笔款项) |
5月26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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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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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目等履修生、特别听讲生
分 类 |
前 期 |
后 期 |
续读生 |
4月26日(周一)
|
10月26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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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入学生 |
至会计服务窗口支付
|
10月26日(周二)
|
10月入学生 |
|
至会计服务窗口支付
|
(3)旁听生
分 类 |
第1回 |
第2回 |
第3回 |
第4回 |
継続者 |
4月26日(周一) |
7月27日(周二)
|
10月26日(周二)
|
1月26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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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入学生 |
至会计服务窗口支付 |
7月27日(周二)
|
10月26日(周二)
|
1月26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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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入学生 |
8月26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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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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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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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入学生 |
9月27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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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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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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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入学生 |
10月26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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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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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入学生 |
11月25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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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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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入学生 |
12月22日(周三)
|
3月28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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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入学生 |
1月26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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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入学生 |
2月23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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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入学生 |
3月28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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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入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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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入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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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入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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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本科学生、研究生、
牙科技工士学校学生 |
科目等履修生、
特别听讲生、旁听生 |
第一年首次学费的特例 |
自4月或10月起,获得新学籍编号的人员(入学、升学、转学入学、插班入学、再入学生等)的第一年度的首笔学费,由于数据登录上的原因,账户扣款日期不同,敬请注意。 |
新入学的科目等履修生等的第一年的首笔学费,不采取银行账户扣款方式缴纳,请至入学部门的会计服务窗口,与入学费一同缴纳。 |
未能成功账户扣款的情况 |
于第二个月的25日左右(各银行每月倒数第五个营业日)进行再次账户扣款。 |
第二个月以后的费用不采取银行账户扣款方式,请及时至所属部门的会计服务窗口缴纳。 |
未缴纳的情况 |
向学生家长催款。经再三催促而不缴纳的学生,将被学校除籍(前期于9月30日,后期于3月31日),敬请注意。 |
不缴纳学费的学生,将被学校除籍,敬请注意。 |
有关学费账户扣款的注意点
有关学费的账户扣款日等
有关学费的缴纳方法
有关入学费的缴纳方法 |